2016年3月2日 星期三

文化資產課程(人類學)

20160303
文化資產與智慧財產權:人類學討論
Economic Claim和Justify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1989年,Justify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被選為全美最好的論文。如果你們有認真讀,會發現這篇的作者(Edwin C. Hettinger)論點細膩,該反駁的都有反駁到。他要討論的問題相當重要而且龐大,但他還是有回答到問題。要去理解這篇文章並不容易,因為作者在cover很大的論點。看法律人類學的文章其實會嚇到,因為裡面的論證的深度和廣度實在驚人。作者要support論點,很多是實務上的問題,不只是法條、法律、倫理道德的問題,法律人類學者還必須做很仔細的經驗研究。作者有很多論點,必須建立在當代的研究上,但是這個領域的研究仍有許多地方很模糊、仍可以繼續往下延伸的部分,這是我們待會要討論的問題。

我們知道那些概念的脆弱性,但是我們的整套法律是建立在已經接受智慧財產權之上,因為法律系統已經接受了,所以我們在這支上建立了大量的法條、經濟制度,乃至於到治安方面的建置在這之中。因為如此,智慧財產權變成是一個在今天這個社會裡面,是相當合法性的宣稱。那但是你只要想想看,為什麼十幾二十年來,必須找那些大牌的明星來呼籲大家不要用盜版,政府花那麼大的力氣去呼籲,代表這是一件很困難的、需要經過說服,因為智慧財產權裡面的規則是有違人們的直覺經驗的。智慧財產權是一個很奇怪的東西,是違反直覺的,明明東西我可以拿到,卻又說我不能拿到,我憑什麼都不能拿到?這套法律就會來威脅你(威脅、合理化)。法律透過抓人,來加強智慧財產權合理的基礎。你讀完這兩篇文章,就會理解智慧財產權並不是一個很容易被合理化的想法。

這是我們在談這門課很重要的前提,在政治哲學上,別說智慧財產權,就連財產權在哲學上也難以被合理化,連財產權都這麼難被合理化,何況是智慧財產權。我舉個例子,你們去排隊去看《星際大戰》,有人插隊,你會不高興吧。表面上看來是誰先買到票來排隊的問題,而這是最雛形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概念。因為票和座位是有限的,你先排隊(按照規矩),你有拿到票的可能、有了那個right,越多人插隊進來,你的權利就會受到妨礙。你先想想看,我們談財產最常談到的就是土地,那誰來決定誰有土地的所有權?在台灣,以前人們去圍地、向官府申請墾照,他們的財產權來自哪裡?來自於他先去登記。他有這些財產,沒有任何理由,唯一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先到,但是為何先到可以構成財產權的基礎?你如何合理化這件事情?[這是資本主義、自由主義的秩序的基礎。所以我們必須對此非常了解。(美國式)財產權的確立有幫忙國家的經濟運作,並非是你的moral或者eager更大。如果產權是清楚的,就可以讓整個經濟運作更有效率。所以我們給智慧財產權的權利,並非moral的原因。這是當前英美法裡非常powerful(但蠻無聊,放棄倫理上的討論),但在歐陸法裡,natural right(試圖合理化為何給予該權利)仍存在,我覺得這部分更有趣。這是兩個大傳統。]

你們如果喜歡看電影,你也許會注意到一個現象,忽然九零年代末出現一堆科幻、世界戰爭的電影,因為HG威爾斯的copyright到期了。copyright的問題真的很重要,因為這確實會阻礙創作和概念的流通,這並非假的、抽象的東西,是在真實世界會發生作用的。copyright的不該永久是現在論述的主流(copyright 不該是natural right,但這個主張仍在)。

回頭來,我們來討論財產權的合理化的問題。比如說先到先贏的問題,你似乎有個righty在那裡,可是你竟然還要defend你的right,這不是矛盾嗎?你擁有right就是因為你不用去defend(?)麻煩的問題在,你為何能夠取得right,雖然你宣稱你付出你的勞力,但勞動有不同的面向,比如說路邊撿的水果的labor value和努力種出來的水果的labor value是完全不同的阿,那你要怎麼宣稱你是因為透過勞力付出而可以擁有撿的水果的right?這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礎上面,但是非常脆弱(明明投入的labor不一樣,但回報完全不同,原本應該是投入的勞動越多,價格越高,所以市場才會存在,才有後面的倫理支撐,因為市場經濟會回報勞動的付出(亞當史密斯對資本市場的合理化,但現在經濟學家不管了))。

要記得馬克思也在討論這個問題啊!!!
馬克思說,我們應該要算出生產東西需要的社會時間,不可能透過市場去弄,而是透過經濟體的物去平均生產的時間(social necessary labor time ),但是馬克思本人並沒有算出這個時間。後來的人把value問題丟掉,只在乎價格,價格去決定什麼可運作、什麼是好的,這就是現代經濟學的誕生。這就是為什麼你不會很驚訝經濟學家的東西很無聊,因為他們放棄了value、倫理的討論,變成一個很技術性的問題。經濟學放棄了value的問題,所以留下了很大的空檔,這就是為什麼馬克思的東西從來就不會死掉,原因就是因為當我們需要去談經濟生活的價值,就是馬克思在談value(幾乎是唯一的)。你看經濟恐慌時都會喊「馬克思又回來」(在華爾街漫步遇到馬克思),2008年金融海嘯美國做了一件違反資本主義的事情,就是當擔保人去購買快倒閉的保險,這是非常社會主義的作法,不覺得很奇怪嗎?當你要挽救資本主義需要非資本主義的手段。(趕快去看哥德爾的書!!!)

一、事實上你labor投入的大小和你的回報是不符合的。
二、即使說你要合理化,依賴的往往不只是你的labor,而是倚賴太多外在的東西(幫忙)。

(超有意思)基本上justifying的那篇文章的主要論點。即使你合理化應該給你相當的回報,那為何你要在市場經濟(價格)裡面得到你的回報?(要取得這一個財產權是非常複雜、每個環節都可以挑戰的)為什麼是拿錢最為最好的報償?明明市場是socially defind,和labor一點關係都沒有,為何是市場去決定你的reward?社會價值和市場價值也可能是不對等的。大部分的reward其實是socially被肯定,在學術界也常常看到這樣的現象,比如說cite很多的paper越有價值(很爛被罵也會被一直cite阿)?市場不一定會給你恰當的reward的。

在哲學上,lucky並不構成你可以得到權利的原因。但在這個資本主義社會裡面,似乎「being lucky is everything」,很多時候,看起來很小心的設計和行銷的產品丟到市場上,其實實際上運作起來並不知道有沒有效,但是很重要的、大家都認為的,就是運氣。也許財產權上面並不想要把自己建立在幸運上,但是在現象上,財產權確實很可能建立在幸運上面(這也許也是宗教席捲回來的原因之一,這個回來並不只是一個非理性的現象,而是有太多不確定)。「為什麼你們把番茄汁到進海裡,然後你就擁有海?」

《抄襲經濟學》(所有創意都是抄來的)!!!大家快想你們的期末主題!

然後剛忘記補充一點,為什麼要給予私人財產、擁有權利,而且是不可被剝奪的權利,是因為這是維繫個人自主性很重要的基礎,這在自由主義的討論裡面非常重要。但是這個討論到智慧財產權(是否有達到這個自主性的基礎),答案是沒有辦法achieve這些基礎目標。

國家的法律上的保護事實上是矛盾的,一開始不過分保護是為了未來能夠自由使用,那為什麼不開始不開放?那你問這個怎麼辦得到?可以啊,如果政府投注資源,將東西放進公共領域裡,清楚是誰來創作,有什麼不好?換句話說,我們本來就已經在做類似的事情,大學和研究機構就在做類似的事情,那為什麼我們不能這樣做?(但最詭異的是,公家機關投注下去的研究竟然還要收費,比如說人類學博物館的照片一張收費六百,明明就是納稅人支持的研究成果,國家卻希望你收費,太奇怪了,這意味著大量的公共財產轉移到私人財產上,未來可能會越來越嚴重)這就是典型的智慧財產權的問題。你們念人文科學的,就應當搞懂、替公共領域發言,至少你要把關吧。理解到底我們該取得合理的報酬,這才需要被監督,必須警覺。還有包括醫學界要做客製化的醫療服務系統,先不論隱私問題,這也是大量把公共財變成私有財。但我們都好像不太意識到嚴重性,因為這就是重新製造財富重新的分配,而且這個分配還是從公家領域去分配的。不是講一些漂亮的經濟發展就可以cover up。
(這一定有弊端的問題,所以我還會再花一兩個禮拜談公共領域的問題)

Economic Claims and the challenges of new property
假如資源是無限的,那就根本就不需要財產權阿。不過這樣講也有問題,人也有物理、身體上的限制,你可以取得多少也是有極限的。無限是一個很可怕的問題,因為就不會有浪費的問題了。

在我有生年代,看到幾樣東西改變遊戲規則,第一個是全球暖化的問題,對經濟、發展產生很大的影響和改變。

現在有人提共享經濟的概念,把一切share,我們現在的世界是建立在財產權上面,那這會不會改變game changing,這是否有可能性?(最後一周談)那我自己的感覺是這樣,這並不是一個未來是不是如此的問題,而是如果我們認為共享經濟比資本主義經濟好,那你願不願意貢獻於這之上(而不是講講而已)?這樣的制度不會憑空出現(比如說維基百科是全世界有史以來最大的知識資料庫)。你應該要讓這些變成真實的,當你開始做了,可能性(往那個方向走)也會變高。這就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基本上這就是一個蠻重要的東西。智慧財產權是我們當代一個很重要的現象,既有限制,又有前瞻性,你們要仔細念書,這和你們未來要做的事情是息息相關的。我們必須要思考牽涉的爭議、問題、如何處理(比如說原住民智慧財產權的問題,你其實是在回答一個更大的問題),當你在處理邊緣的事件時,你更可以去處理那更大的問題(連載一起),邊緣處理的方法,說不定就是未來新的狀態的基礎。

財產權一直都是透過兩種方式在合理化,一方面是財產可以鼓勵勞動和投資,二方面是財產權會產生清楚的所有權認同,減少衝突,讓交易變成可能。也就是說,財產權看似外在於你,但是其內化了你對財產的概念,因為這是你的財產,所以你才有可能積極利用,在道德上鼓勵你去好好使用財產。這就是為何財產權被認為是需要被保障的權利,基本上我們看到經濟學家的制度論(比如Douglass Cecil North ),基本上都在這個角度去談,因為如果財產是為了效率存在,就應該是中立的,不該先來的人先擁有,而是只要達到那個社會後果就好了,所以法律上面也很少管這部分,他們很少談natural right上面,不再談道德性的問題,用經濟的方式去回答,證明這些在經濟上是比較好的。但文章卻是在一個一個批評這些論點。比如財產權不可能是純經濟的現象,除非國家、政治權力被帶進來......又比如太多的保護反而會傷害經濟的活動(用經濟活動來合理化財產權不一定是對的)......(等四個論點)。但作者反駁完後,他有澄清,他只是找出論點的問題,但並不否認原本存在的論點沒有影響力。作者仍是要給予財產權合理化的地位,但只是要做出修正。

你們不只是聽,而是要知道論點的力道。

整體的論點,是認為property不是解決經濟問題最好的方法。
公有財的僵局是不會產生私有財的,因為對大家不利,所以我們要知道,並非是因為私有財可以解決公共的問題,而是和習慣有關。不然怎麼會有這些法律?(第一個論點)
比如說海洋的問題,移動性的性質也不適合用私有財去處理。相似的,大草原也是這樣,因為你沒有辦法防止氣候、羊群的移動(以前那個很有名的例子是在講公有財的悲劇)。很多事情其實並不適合用property的方式去解決。

第二個論點是,比如拿碳權、排放權的問題,如果你超過你的定額,必須去買別人的額度,否則被罰款。如果別人要賣你他就要想辦法節能減碳,而且實行效果相當不錯。但是這個方法後來並沒有大量推廣,只有在氣體排放的產業上面使用。因為這裡面有些相當嚴重的問題,你基本上是承認污染的事實,合理化原本不合理的結構,還設置污染總量去分配,明明再做糟糕事情的工業、工廠,為何你要合理化他們的排放?這在道德上無法合理的(而且難以正確測量,且會讓人們想辦法用其他方法轉嫁汙染)不過做法也許不是不可行。更重要的是說,這種財產權也根本不是私有財產權,而是更接近頭銜的東西,是政府製造出來的權利,這種東西不是財物,所以才需要state來保障這樣的運作。所以很多很多台灣在流行的東西,比如BOT,因為政府沒有效率,所以轉換成私人財產,搞了一堆BOT,像這樣的研究會顯示,在一些產業中BOT也許是好的,但並不代表BOT就是好的。比如交通運輸BOT不大好,其實這就是人類學家可以去看的事情啊。

財產化不一定真的達到我們預期的效果,那什麼情況會達到效果?我們其實不清楚,這就是我們要弄懂的。從2000年陳水扁上台後大量BOT,目前還沒有一個BOT完成阿(政府到現在還沒有收回來過啊),所以到現在還沒有一個BOT的案子證明有效,可是我們這十幾年來我們不斷在推廣,這完全是信念的問題(經濟學家、政客大量鼓吹)。顆顆。而且,效率真的是這些東西最重要的環節嗎?(效率是指賺到更多錢?但原本的公共目的呢?)

必須有人作認真的經驗研究、深入討論,想清楚然後講出來。我非常鼓勵同學這類型的研究。我們不要去接受社會上似是而非的信念,我們必須透過經驗研究去說服大眾發生什麼事情。這就是人文學要做的事情。

第四點講到,有太多財產有時候是不好的。拿蘇俄做例子,有一大堆漂亮的公寓是空的。台灣的例子就是祭祀公業,往往買一大塊土地,四五代下來後,擁有者成為幾百個。而這個問題擁有沒辦法解決,地放在那裏荒廢、無人使用。財產多到一個程度,反而會減少效率,這兩個沒有一定的相連。但有些時候你必須想個問題,文章也有提到,他們這樣做也許並非是為了效率問題,這些人不關心效率阿,是因為土地是祖傳的、不能賣掉的(比如說一田五主的狀況),他們care是這個(文化原因)。作者不是一個激進的批判者,而是一個修正者。



自己找的額外資料

皮耶-約瑟夫·普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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