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6日 星期日

研究報告與寫作

課程:研究報告與寫作
學生:林意真
文本:Shakespeare in the Bush

這次的文本很有趣,作者是一個美國的人類學家,名叫Laura Bohannan,主要研究的是西非的Tiv部族。標題是寫下「莎士比亞在叢林裡」(Shakespeare in the Bush),副標則是寫下她在那裏被教導了《哈姆雷》的「真實意義」。簡而言之,她和她的英國朋友在爭吵美國人曲解莎士比亞這件事情,朋友主張美國人可以因為誤解細節而曲解故事的宏旨,而Laura則認為細節處會因為文化溝通、翻譯上而產出些微變化,但堅持人性絕大部分很相似,偉大悲劇中主要的情節與動機是可以普遍地被不同文化的人所理解 這爭辯沒有結論出現,於是他朋友拿給她一本《哈姆雷》,希望她能夠提升心靈層次以達到正確的解釋。而她帶著這本《哈姆雷》前往田野調查的所在地,卻意外地開啟了她的觀察。

從她的觀察和書寫當中,我們可以看到Tiv族對於《哈姆雷》故事的種種疑問,和他們怎麼進一步的用他們的方式完成這個《哈姆雷》的故事,並且得出最真實的意義。在Luara講故事的同時,他們不停打斷故事進行,加入自己的猜測和結論,讓故事變成了另一個模樣。故事裡的情節被他們一一質疑,包括對於死後靈魂的不相信、對於再嫁的支持、對於哈姆雷的對母親的態度不以為然等等,最後甚至得出哈姆雷的發瘋是因為被人下咒,而奧菲莉亞的死是她哥哥害的,為的是能把她的軀體賣給巫師。結尾的時候,作者引了老者和她說的話:「妳不是只在叢林裡閑坐,而是處在一群知曉事情和教妳智慧的人之中。」也就是,他們認為他們所詮釋的故事才是真正達到故事的真義。

從文章的故事來看,作者的朋友似乎是認為英國文化以外的人是無法理解的莎士比亞的真正的意涵,只有在進入莎士比亞書寫的文化脈絡中才能夠真正掌握故事宏旨。但是作者反駁這樣的說法,認為人性的普遍是能夠讓我們掌握故事透出來的精神,而不需要進入特定的文化脈絡中去理解。而且,這樣的不理解也是和文化有關,就拿本篇來說,Tiv族對於死後靈魂的困惑也來自於他們沒有這樣的觀念使然,他根本進不去原本故事所預設的架構之中(死後有靈魂)。對Tiv族來說,死後沒有靈魂是理所當然的,而對寫下這篇故事的莎士比亞來說,死後有靈魂才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在這樣兩方文化不相同、兩者的「理所當然」碰撞在一起時,自然會產生文化交流上的溝通不良,也就是會「聽不懂」。所以在這樣「不懂」之下,Tiv必然得做出解釋,來說明事物發生的合理性,對他們來說,是為了完成這個故事,而對於另一方來說,卻是一種自以為是的誤解。

但是,若我們細看Tiv族演繹的《哈姆雷》版本,我們可以發現,他們對於這個故事的詮釋串連著他們對於生、死、婚姻、巫咒等等的看法,在故事裡反映出來,並且我們可以看到他們怎麼樣展現這些議題、怎麼詮釋、贊同或者困惑。當我在看這篇文章的時候,我一直在想:「這是我看過第一篇由人類學家寫的故事這個像個故事。」我雖然知道誰是觀察者,誰是被觀察者,但是在這篇文章我沒有感覺到那不對等的地位,我看到這群人他們和作者是站在相同的地位上,都是「說故事者」。回到一開始作者為什麼講《哈姆雷》,是因為老者要求她講故事,作者一開始還不願意,因為講故事的人是非常厲害的,而會講故事的是這群Tiv族的人,而不是她。但是老者也說了,如果不講故事,那他們也不必再講故事了,而且要求她在講故事的時候需要做出解釋,就像他們會向她對每個故事做解釋一樣。所以我們看到了一個有趣的現象,作者的身分是個人類學家,但是在這個情景下,她成為了Tiv族的說故事者,所以兩方是互相觀察、傾聽的。這讓我想起之前看過的一篇文章,似乎是提到了1960年代人類學的革新,在講人類學不該只是分客體、主體然後做觀察,而是應該是對方都是主體、彼此觀察,我看了這篇文章寫成的時間:1966年,我在想這之中也許有點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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