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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日 星期三

《西方公司的故事》摘要


關鍵字:西方公司、CIA、韓戰、空軍、民航空運大隊


[摘要]
翁台生《西方公司的故事》(台北:聯經,1991)--可搭配參考Tom Jones照片、CIA的檔案

P.15 一九五一年二月九日,美方一位高級官員終於出面洽辦有關西方公司(West Enterprise Co.)兩位代表史基納、唐納德前往台灣的簽證,這位官員還要求未來任何報告都不要提到他的名字,以免引起衣些不必要的困擾。他說這樣的要求是根據他在中央情報局上司的指示。照許多情況證據推斷,這個官員應該就是負責遠東地區情報總督導的艾倫杜勒斯。幾天後,國府駐美武官皮宗敢還特別提醒顧維鈞,在拍發給台北有關西方公司代表赴台的電報中,千萬不能提到那位官員的名字,否則會影響他和美國官員之間的交往。緊接著史基納唐納德之後又有六人提出申請,看來西方公司的業務總算順利地展開了。顧維鈞在日記中寫道:「很明顯,他們這次出國與去年十二月約翰斯頓所作的按牌有關,這個安排皮宗敢(大使館武官)曾向我報告。據我了解,約翰斯頓曾前往台灣調查局勢,而且帶回來一份在大陸使用游擊隊的報告。他們將向台灣提供某些軍需品,但是提供軍需品的國家,顯然由於安全和自衛的原因,都不願意顯露出他們與此事有關。

P.21 西方公司(1951-1955)總算在韓戰爆發沒多久就在台北設立了辦事處。一開始,台北工商界人士就發現這家船務公司的組織詭異,看起來並沒有太多的生意可做,公司的外籍雇員卻經常維持在一百五十人上下,遠超過該公司的業務所需。更讓人起疑的是西方公司有自己的飛機與貨輪,頻頻出入台灣而無須通關查驗,更妙的是西方的外國雇員有時自稱汽車代理商,只是當年汽油短缺,每輛車的油料配給是按月領三家倫,台灣又有幾個人買得起進口車。

P.23 當時從上海到香港之間八百浬海岸線外,尚有五十多個島嶼由國民政府所控制,島上十七萬居民大多數為生活頻股的農漁民和一些強悍的盜匪,由國防部大陸工作室收編為游擊隊,以村落、家族或島嶼為單位,對中國大陸進行游擊戰。台北的「正義之聲」廣播電台還舉辦游擊工作空中講座,分析反共游擊戰爭的性質和客觀情勢,反共游擊武裝的困難和立足生更的辦法,壯大發展的途徑和聯絡教育的改造,以及如何爭取、瓦解、策反匪軍,並號朝尚未與政府取得連絡的反共武裝派員來台。

p.34 淡水沙崙海水浴場的水泥平台就是當年西方公司訓練突擊用快艇的泊靠站。

P.49 西方公司支持的特種勤務作業雖然隱密,但是對包打聽的駐台外國記者而言,卻是一個公開的秘密。美國記者還戲稱這批躲在金門、馬祖、大陳島的CIA人員為幽靈,他們通常住在駐地旁的現代化車廂屋內,還有充分的PX軍品供應,西方公司當時包租CAT(民航空運大隊)的飛機定期飛外島從事運補的工作,復興航空公司早期也是靠西方公司的包機任務起家的。這批潛藏在各個前線游擊隊裡的幽靈人口,行動自然是減少曝光為原則,對美方而言不管西方公司的業務有多龐大,總是一家非官方的公司,跟五角大廈和美軍顧問團都不願搭上什麼關係,也不願跟華盛頓來客打招呼,甚至對國府極為友好,有來「來自台灣的參議員」之稱的諾蘭訪問金門,西方公司的人員也是盡可能躲起來避人耳目。

P.113 中華民國空軍特種部隊與CIA合作的空中電子偵測任務擴大之後,原有的特種部隊也重新改組為技術研究小組,編列為空軍第三十四個獨立中隊。當時空軍跟中情局合作的情報蒐集任務都是以研究的名義作為掩護,U2高空偵察任務是以氣象研究小組的名稱正式對外,而低飛的B-17、B-26不能掛名研究氣象,技術研究範圍就比較廣一點。被派選參加技術研究小組的成員都需要有相當的飛行經驗,每一位都得經過情報署長衣復恩的面試合格後,才透過空總調派前往新竹報到。當時空軍就在東大路選了一塊婦聯會土地蓋了房子,作為與西方公司聯繫協調地點。參與西方公司任務的借調人員仍舊與第八大隊的眷村比鄰而居,所不同的是每天不必再騎腳踏車到機場,而是由西方公司專用的廂型車接送上基地,獨自由機場北面的側門進出,以保持任務的隱密性。緊鄰著南寮海灘的停機坪旁還特別加蓋了一座兩層樓的磚房,那是技術研究小組出勤前任務提示和返航後任務歸旬的戰情簡報中心,當時是新竹機場的敏感地帶,基地內外的人常稱呼它為西方公司,不時有穿著正式西服,打著領結的老美在那棟房子出入。

p.152 CIA本來在新加坡就設有辦事處,與英國情報單位合作多年,自從印尼行動計畫開始後,中情局當然希望能擴充辦事處的組織,以便能真正策畫推動武器的運送工作,沒想到英國方面卻給打了回票。艾倫杜勒斯趕快請老哥幫忙跟英國方面疏通,總算把這方面的障礙給排除了,印尼行動計畫才得以照原定計畫進行。不過人員的調度,特別是空軍方面的支援卻是個大問題。新加坡當地自然有些傭兵在那裏招攬生意,價格雖然貴了一些,還不失是個路子。只是美國方面總是有些顧忌。CIA支持印尼的行動計劃在新加坡幾乎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但是四處募兵有違5412小組所設定的行動原則。華府方面腦筋就動到西方公司,透過台北站的接洽,特別情商台灣方面幫忙支援空中的補給活動另外跟CIA淵源深厚的CAT自然也是理想對象。在台灣專做西方公司外島包機生意的復興航空公司也爭取到這些地下行動的合同。

P.153 在西方公司的協議下,中華民國空軍秘密組合三八三一特種部隊就受命空頭運送武器支援印尼革命軍。這支當時空軍最神秘的隊伍,原來是用來空頭中國大陸西南的地下游擊隊及滇緬邊區的孤軍......台灣放面的想法是:任何能夠遏止共產主義擴張的行動都是值得參與,也都必然對反共復國大業會有一些幫助。所以美國國家安全會議5412小組的決議交由中華民國三八三一部隊來執行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更何況當時CIA在亞洲地區發動的代理戰爭幾乎戶多或少有台灣方面的參與支援。

P.154 一九五八年三月中旬,美國國務卿杜勒斯特別飛到台北訪問,跟台北當局談的主要是台海緊張情勢和中美雙方合作的事項,但是無可避免在觸及亞洲情勢的最新發展時,必然也曾當面提及美方要求支援印尼革命軍的行動。事後印尼報紙宣稱,杜勒斯在台北停留期間還會見了印尼革命軍領袖索姆爾忠孝,並商妥武器交運的細節。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當然否認有這麼一回事。

P.155 這樣大規模的運補支援叛軍的活動當然是紙包不住火,而印尼革命軍的組織也沒有那麼嚴密,中央正規軍只要弄幾個活口拷問,不難查出個所以然。就在美國國務卿杜勒斯三月中旬訪問台北時,印尼陸軍情報處處長蘇肯照中校在一項記者會上,明白指出二月二十六日及三月十二日兩次空投蘇門答臘叛軍的迫擊砲、火箭炮和一些自動武器都是來自台灣。印尼陸軍還在印尼電台的一項廣播中提出警告:「亞洲任何國家(台灣、菲律賓、泰國、新加坡)如以軍火售給革命軍,即表示該國協助革命軍和另外一個亞洲國家作戰。印尼政府知道從美國來了些軍火,這些軍火現在都到了中央政府的手中。

P.158 到了四月間,有關台灣方面支援印尼革命軍的說法更盛了。甚至連中共也指控美國駐台灣的飛機向印尼革命軍空投軍火。《人民日報》引述最近的消息指稱:「從台灣起飛的美國飛機,已經向印尼革命軍空投軍火。美國並已透過台灣商人向印尼革命軍出售直升機和軍艦。....若干受過特別諜報訓練的軍事人員已經被派到印尼。」台北美國大使館發言人則對於中共的指控認係荒誕無稽。耐人尋味的是,印尼政府就在此時組成了一個特別調查委員會,調查印度一家勃里茲周刊在革命前一年九月間曾經披露美國陰謀推翻蘇卡諾政權的內情,這家周刊不知道透過什麼管道,竟然弄到美國前駐印尼大使阿里遜致美國國務院的機密電報,其中若干電文還是一九五七年五月間台北北門大規模反美示威時所遺失的。印尼政府組成的特別調查委員會調查結果發現,阿里遜不僅在這批機密電報中請求國務院私運軍火至印尼,並曾經派若干印尼人前往台灣,印尼政府已經掌握這批印尼人的姓名,並將定期加以審判。

P.200 從早期的西方公司,到後來的美國海軍後勤通訊中心,或是六九八七保安大隊,都只是CIA在台灣的外圍機構,真正中央情報局駐台灣(甚至是整個遠東地區)的總站,卻是眾人所熟知的民航空運公司(Civil Air Transport),簡稱CAT克萊恩擔任CIA台北站站長期間,最頭痛的事情之一就是兼管中央情報局最初建立的公司的相關活動,也就是由民航空運公司、美國航空公司及亞洲航空公司所組成的連鎖民航公司總部的活動。這些公司都是靠著C-46及C-47型運輸機在飛,最早那批飛機也是由中華民國的人員駕駛飛到台灣的。CIA逐漸從財務上接管這支飛行隊伍,以便在有必要時可以隨時調派飛機和飛行人員從事秘密特種任務。


*西方公司的位置似乎是在中山北路三段,介於美軍顧問團總部和北美館之間?
*相關人員:陳納德、藍欽(Karl L. Rankin,駐台北公使)、顧維鈞、皮宗敢(負責聯繫西方公司業務)
、約翰斯頓、杜魯門、麥克阿瑟、托夫特(統籌東北亞地區的情報蒐集和協調工作)、
漢彌爾頓&皮耶斯(西方公司金門負責人)、胡璉、克萊恩(中情局駐台北站站長)
蝙蝠中隊(空軍三十四中隊)、復興航空、CAT、美國海軍後勤通訊中心、衣復恩(空軍情報署署長)
戴安國(復興公司董事長)、杜勒斯

 

2016年3月5日 星期六

恰似少年人,詩抄

SZX,《恰似少年人》
贓情詩,節錄
精神病患者有多少種分裂的人格
我就用多少種方式愛上你
穿過街道 穿過睡眠
我把自愛
從深處咀嚼
把搔首弄姿在各處的紅燈
充作月亮
無數次發誓
在疼痛之外
呼吸之外 毒藥之外
把自己戒掉
試圖著說服自己
這只是開始
只是一個溺水的人
的黑髮在掙扎
繞口令II
我的夜才剛剛開始
你們的太陽就落山了
你在這兒的同時
也在別的地方
我說愛你的時候
也愛著別人
我看你的眼睛
是你的眼睛
你的眼睛看著別的地方
沒有你
某個夏夜
在尚未得到之前
我被告知
孩子
你要習慣失去
有關嫉妒的感覺
在於擁有時
沒有珍惜
沒有你
我就是陽光下的陰影
湖水中的空氣
群星裡唯一不閃耀的那顆
大漠上最黯然的沙粒
舞池邊獨舞的醉鬼
浮世僅存的遊客
一頭狼
披著人皮
給予

2015年3月15日 星期日

簡大獅慘死憤言


簡大獅慘死憤言


一、               內容

簡大獅(1870-1900)在1895年於淡水起事,與進入台灣的日軍對抗,後因作戰不利而在1899年潛至廈門。日本政府要求清廷將簡大獅逮捕並遣送回台,1900年簡大獅入獄,其口供:「我簡大獅,係臺灣清國之民。皇上不得已以臺地割界日人,日人無禮,屢次至某家尋釁,且被姦淫妻女;我妻死之、我妹死之、我嫂與母死之,一家十餘口僅存子姪數人,又被殺死。因念此仇不共戴天……故日人雖目我為土匪,而清人則應目我為義民。……千萬勿交日人,死亦不能瞑目。」可以知道簡大獅不願回台被日人審判,寧可被清廷政府判刑,然最後簡大獅仍被送回至臺,在1900年三月被日軍處死。

〈簡大獅慘死憤言〉由佚名作者所寫,裡面表達了對簡大獅慘死的不平、對對中國官員作為的憤恨、對清廷政府元氣衰去的嘆息,作者認為「恨廈門之交與日人而致其慘死,以辱其志氣也!」簡大獅作為抵抗日人的「大清義民」,慘死的原因竟然是清廷將其送與日人手上,且簡大獅在獄中已明白表示自己不願被日人處刑,清廷仍是做了相反的決定。在這裡,作者將責任歸於華官,認為這些人因為這些人沒有志氣、貪戀功名而把簡大獅送回台,且這些中國官員不只是對簡大獅如此,也將那些因為割地而奮抗日軍的人民視若無睹。作者嘆息官員為了功名富貴而喪失良心,人民也失去了依賴對象、處處被辱,在這樣危急存亡的情況下,中國如何能振作?為何是那些沒有志氣、無恥的人可以繼續生存,而那些有志氣、反抗的人民卻被受刑?作者以激動的語氣書寫簡大獅慘死的事件,並且也認為中國的情況在政府無志氣、民心向背的情況下只會繼續走向衰落。


筆者在閱讀文章的時候,非常好奇這篇文章是什麼時候寫成的、誰寫的(哪個階層的人民,讀書人嗎?還是?)、在哪裡被登出、如何被流傳,又是誰在閱讀。除此之外,討論作者對於清廷政府與皇上的態度也很有意思,可以看到作者非常憤恨中國官員,裡面提到旅順、大連等發生的事件,連檀香山發生的事情作者都略有所聞,然為何隻字未提臺灣民主國之事呢?(如果作者對中國官員憤恨,怎麼沒有提臺灣本地發生的事情呢?)這點很耐人尋味。

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

Eating Christmas in the Kalahari


Eating Christmas in the Kalahari
世界民族誌課程報告

一、               內容與反思

Eating Christmas in the Kalahari 1969)是加拿大人類學家Richard Borshay Lee所寫下的實驗民族誌,內文由自身的經驗出發,跳脫出以往研究的眼光與方式,得出令研究者意想不到的回應,以及有了契機重新深入思考文化上「誤會」的問題,甚至是田野研究上可能出現的謬誤。

文章的開頭先交代了一些重要的背景資訊,包含布須曼人對於聖誕節的理解,以及作者對布須曼人的研究內容與方法,並且提到自己因為要離開,希望透過聖誕節贈牛的方式來感謝村裡的人們。據作者的了解,對布須曼人而言,聖誕節是個可以獲得牛隻的節日,並且在聖誕節的那段時間裡,村民之間也會有交流與歡慶的活動。而作者的研究正是針對布須曼人的食物網絡,在研究的過程裡,為避免破壞體系,選擇不進入其食物取得與交換之中,然而這在布須曼人的眼裡,研究者的行為卻是個「吝嗇鬼」。也許可以說,作者意欲在特別節日贈牛,除了表達感激之外,可能也是為了要挽回自身在村裡的評價,從文章中可以看到作者非常仔細揀選了要相贈的牛隻。從上述的訊息可以得知:(一)布須曼人對於該節日的理解與西方人(研究者的文化)不太一樣;(二)作者在贈牛前並未進入過布須曼人的食物網絡之中,且作者的研究是透過網絡外的觀察;(三)作者是以西方人對聖誕節的「分享」、「感激」等觀點出發贈禮。

然而接下來就發生讓作者無法理解的現象──所有布須曼人都來和作者勸告他所買的牛無法餵飽全村的人、質疑他買牛的能力(為何挑了一隻又瘦又老的牛?),甚至認為他喪心病狂才會去買那頭牛回來,全村開始流言蜚語的討論該事。這讓作者變得非常緊張,因為太多布須曼人紛紛對他表示意見,而且這件事情如果弄得不妥當,可能還會引發村裡的打鬥。作者漸漸由不相信勸說到開始相信,並且懼怕事情進行的不順利而到處去張羅新的牛隻,然而這也讓作者在聖誕節前夕精疲力盡,開始厭煩這一切,甚至在聽聞可能會導致爭鬥後被挑起人類學家無可救藥的觀察心態。在聖誕節當天,作者發現自己挑選的牛隻事實上充滿肥油而鬆了一口氣,向屠宰牛隻的獵人開心的表示過去幾天以來他所接收的批評根本毫無道理,然而作者卻被獵人以及旁邊所有人狠狠的嘲笑:「這種東西你也叫做肥油?」可以看到作者認為自己被開了一個(也許含著惡意的)「玩笑」,而且感受到這個「玩笑」隱隱約約地產生了某種與布須曼人關係上的重要影響。從這段買牛、贈牛,接著被勸導的故事來看,作者買牛的「善意」(作者自認為出發良善,目的是為了感激)不但沒有被布須曼人接收到,甚至還被全村的人嘲弄,產生了與作者意料中相反的結果,也就是說,作者送禮失敗之外,還影響了自己在布須曼人社會中的關係。

這個事件讓作者開始一個一個詢問為何布須曼人要如此的對待他,畢竟他看起來做了一件對布須曼人社會有益的、並且讓他們感興趣的事情,而且在作者的文化之中,他這麼做的行為應該要被感謝、被人接納,而不是被人嫌惡。人們的回應相當好玩,他們說這樣的嘲笑、愚弄是正常的,因為布須曼人就是這樣的個性,會去嘲弄獵人,並且嫌棄他所帶回來的獵物,因此他們也就不會去特別在意自己被嘲笑的情況。而讓作者知曉行為背後的文化意義的,是報導人Tomazo的回答,他說這是為了要壓抑一個人的驕傲,因為當一個人有了好的獵物而回來分享的時候,可能會產生驕傲而認為可以奴役、殺掉他人,所以藉由嘲弄的方式壓抑對方產生的心理。這某種程度解開了為何布須曼人會去如此嘲弄作者的原因(說不定也舒緩作者的心情)──這樣的嘲笑愚弄是布須曼人的「社會/生存機制」。而作者同時也在疑惑,為何之前布須曼人都沒有告訴過他這樣的(食物網絡的潛規則)知識,得來的是一句:「你也沒問過我阿。」

在這個意外事件之中,作者體認到自己「慷慨」贈牛行為,實際上與布須曼人的日常行為(獵物分享)並無兩樣,所以自己所期待的(在聖誕節脈絡下的)感謝並沒有存在的道理。再者,作者過去幾年對布須曼人的食物網絡研究是在外部觀察,許多網絡內部會碰到的事情、情緒、應對方式都不是透過觀察能夠仔細去捕捉、研究,往往需要親自參與投身其中,而這樣的田野調查也許會無法真正深入文化核心的問題,反而產生更多誤解/淺層的理解,研究者在田野中所要採取的立場在這一篇文章裡也是一個值得反思的部分。

二、               心得

人類學者去做田野,究竟是為了要探索深入人類不同的思考/生存模式,還是繼續在西方觀點/文獻的宰制下研究觀察,並得結論與理論模式?如果說要深入探究,針對對於這個問題,筆者從文章中想到兩層切入的思考,一是「別太依賴文獻」,在文章中可以看到作者在面對食物分享上的問題時,他所想到的並非哪一次布須曼人分享的過程,而是研究者的研究文章曾經提過類似的狀況,在這個情況下,文獻可能會使研究者導向一方思考,而去忽略掉自身觀察的社會的行為模式。二是「人類學家的雙重身分」與「當地人觀點」,人類學家在參與當地人活動的時候,不要為了融入社會,而忘記自己做為外來人實際上是有不懂的潛規則,需要適時的去詢問當地人,甚至在不懂之中,重新拾起人類學家同時作為參與者與外來者的雙重觀察,更深一層的去做理解、比較。這也就是說,作者在一開始的時候希望是作為回饋部落的人,所以暫時放下了自己人類學家的研究、觀察與身分(同時也是研究告一段落),試圖要融進布須曼人的社會之中,然而悲劇就在於他在融入的過程中,作者的情緒是被布須曼人的社會動態牽著走(並不了解潛規則),然而思考模式卻一直停留在人類學文獻上(就是上述提到依賴文獻的部分),並未進入當地人的觀點之中,而與布須曼人的關係產生錯亂和誤會。

簡而言之,筆者認為人類學者在田野工作時,應要挑戰文獻的內容,透過詢問探索、參與、出錯、反省來重新檢視西方人長期對於異文化的研究方式與成果,並且反思自身文化「理所當然」的觀點,以及造成的誤會。人類學研究不該是重複與強化舊有的迷思,而是透過對各社會文化的接觸、理解重新拆解以自我文化為中心的「驕傲」,人類學是應要適時地作為一個「嘲弄者」。

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愛欲與文明

《愛欲與文明》,H 馬庫色,南方出版社
《馬爾庫賽》,阿拉斯代爾 麥金太爾

Herbert Marcuse

1898生於柏林的猶太資產階級家庭,1917年才參加德國社會民主黨左翼但後來於1919年退出。M是柏林大學和佛萊堡大學的學生,在佛萊堡大學跟著海德格爾進行研究(也受教於胡塞爾),並以關於黑格爾本體論與其歷史哲學的關係的論文(《黑格爾的本體論與歷史性理論的基礎》)獲得博士學位。1933年納粹取得政權後前往日內瓦教學然後再前往美國。19341940年在哥倫比亞大學的社會研究所工作,此研究所是從法蘭克福遷過來的(在1932年被該所網羅)。後來在第二次大戰期間,美國國務院情報研究處工作十年,後來升等為東歐科的代理主任,再重返哥倫比亞大學(1951年)、哈佛大學(1954年)……

《愛欲與文明》,該書原是作者於19501951年在華盛頓精神病學院的講稿。出版時所用的副標題為:「對佛洛依德理論的哲學探討」。他只想對包含於洛伊德理論中的批的政治理論和哲學理論作一些隱身與闡發,並與馬克思的學說相結合,提出一種批判的文明理論。

        1996年版序言

愛欲與文明這個書名表達了一種樂觀的、委婉的甚至是積極的思想:發達工業社會的成就能使人扭轉進步的方向,打破生產與破壞、自由與壓抑之間命運攸關的聯合,換言之,他能使人懂得作樂的科學,以使人在反抗死亡威脅的一連串掙扎之中,學會按照自己的生命本能,用社會財富來塑造自己的環境。這種樂觀主義的根據是假設那些使人們長期接受統治的理論根據已經失效,匱乏和苦役這些現象也只是為了維護統治制度而被人為地維持著。我當初忽略或是低估了這樣一個事實:這種行將失效的理論根據,曾被更為有效的社會控制形式(如果不適取代的話)所大大強調。正是這個使社會得以平息生存的那些力量壓抑著個體尋求這樣的一種解放的需要。只要高標準的生活尚不足以使人們與其生命和其統治者達成和解,靈魂的社會工程和人類關係技術便會提供必要的原欲情感灌注。當富裕社會哩,政府幾乎無須證明其統治之合理。他們提供大量物品;確保人民的性慾能量和攻擊能量。與他們那樣成功地代表的破壞力亮──也即潛意識一樣,他們也處於善惡之外,在他們的邏輯之中,沒有矛盾律的地位。

當社會的富裕日益取決於不斷地生產和消費無用的垃圾、不實用的小玩意、故意製造的消耗品和破壞手段時,個體就絕不能僅以傳統的方式適應這些要求。看來,即使是最精緻的經濟之鞭也難以保證生存鬥爭能在今天已經過時的社會組織之中持續下去。同樣,法律和愛國精神看來也難以保證人民大眾會積極支持這個制度的日益危險的擴張。因此,科學地看到人的本能需要早已成了使制度得以繁衍的一個重要因素。這種科學的態度就是把必須購買和必須使用的產品成為了原欲的對象;把人們贈恨並與之鬥爭的民族敵人加以曲解、擴大成能激起並滿足潛意識深層的攻擊性要求的東西。大眾民主為這種現實原則的心理投射提供了治郅裝飾;他不僅允許人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選擇自己的主人,參與統治自己的政府,而起還使主人們藏匿在一層由他們控制的生產和破壞設施的技術面紗背後,並掩蓋了合作者在接受他的好處和舒適時所付出的人力和物力代價。雖然被有效操控和組織的人是自由的,但無知、無能和投射於心的他律確是人獲取這種自由的代價。

對自由人侈談解放是毫無意義的,因為所謂的自由人也就是不受壓迫的人。同樣,當男男女女們享受著前所未有的性自由時,尺談額外壓抑也是沒有意義的。但是時上,這種自由和滿足正在把人間變成地獄。在一些遙遠的地方,如越南、剛果、南美和一些富裕社會的少數民族聚集地,如密西西比州、阿拉巴馬州和紐約哈林黑人區,就是這種人間地獄的呈現。這些局部地區說明著總體的問題。要把這些地方說是發達社會中的一些貧困和不幸的小角落,而且認為這個社會也有能力逐漸地、溫和地清除這些小角落,這不僅是很可能,而且很合乎情理、甚至很實在且正確的解釋。但問題在於,發達社會為清除這些角落,付出什麼樣的代價?美元美鈔,還是人的生命和自由?

使用自由一詞時,我是十分猶豫的,因為時下一些人類所犯下的罪惡,恰恰都是打著自由的旗號,這種情況在歷史上也屢見不顯,因為貧困和剝削是經濟自由的產物,全世界人民都曾依在得到其主人和君主所施予的自由,而他們的心自由,往往只是對別人法律統治的服從。這樣,最初的暴力征服很快就變成了乾瘦奴役、變成通力合作。以繁衍一個使受奴役變得越來越有價值、越來越有意義的社會。這種同一生活方式的規模越大、質量越高,就越明顯地、必然地表明,所以能夠消除主奴關係並使壓抑不再出現的其他可能的生活方式都已消失殆盡。今天,自由和奴役的結合便的理所當然了,他已經成為了進步的一種手段。繁榮正越來越成為自動化生產的前提和副產品,這種自動化生產一方面正在內外層空間尋找消費和破壞的心出路,另一方面卻又不願進入國內外的貧困地區。人類的自由形象由於反對自由和攻擊、生產和破壞這種結合而被歪曲了,他成了顛覆這種進步的計畫。要解放追求和平與安定的本能需要,要解放非社會性的、自主愛欲的,首先就必須從壓抑性的富裕中解脫出來,即必須扭轉進步的方向。


我在愛欲與文明一書中提出,並在單面人一書中更充分地展開了這一論點,認為擺脫戰爭福利國家命運的唯一途徑,就是要爭取一個新的出發點,使人能在沒有內心進欲的前提下重建生產設施,因為這種內心禁慾為統治和剝削提供了心理基礎。人的這種形象是對尼采超人的斷然否定:這種人致力發達、體魄強健、不崇尚英雄也無須具備英雄的品。這種人不想過岌岌可危的生活,不想迎接挑戰;這種人心安理得地把生活作為自在的目的,快樂地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我的多型態性慾一詞是指,進步的這個新方向將完全取決於是否有機會使壓抑、被束縛的有機體的生物需要,能發揮積極的作用,也就是使人的軀體成為享樂的工具而不是勞動的工具。老一套的作法是發展時下流行的各種需要和機能,但現在看來,這已經行不通了。解放的前提或任務乃是要產生一些心的、性質完全不同的需要和機能。

......

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台灣史書摘

2014/05/09
台灣史史料作業
課程:台灣史下
學生:林意真
系級:歷史系二年級

介紹

本次史料作業,筆者選擇《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編中卷:臺灣社會運動史/文化運動》[1]作介紹與分析,並以第五節「臺灣文化協會」的第一、二款做為論述的基礎。《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為當時候的官書,總共有三編六冊,由臺灣總督府警務局委託鷲巢敦哉所編寫,分類收錄當時總督府的官方資料,特別有關於警察事蹟方面的紀錄,作為警察在職務上的參考。[2]《臺灣社會運動史》於一九三九年(昭和十四年)的七月二十八日出版,分八個章節敘述從一九一三年的臺灣同化會事件,直至一九三六年(昭和十一年)之間的政治、文化與社會面等種種抗日的思想運動。誠如王詩琅先說所說,《臺灣社會運動史》是「敘述在日人全力經營,臺灣逐漸現代化,具備殖民地性格的過程中,在近代思想衝擊下所產生的民族覺醒,繼而發展為民族運動,以及臺灣總督府如何應付得經過」。[3]且根據王詩琅先生的說法,因其列為秘密文件,頒發的範圍並不多,甚至在日本國內的官公署與圖書館均無法見到該書。[4]《臺灣社會運動史》的流通量極少,以臺灣的情況而言,一直到王詩琅先生著手翻譯該書,並由稻鄉出版社出版後才得以使臺灣研究者能直接使用。[5]

組成與架構

根據曹永和先生在序言裡提到,《臺灣社會運動史》裡所收納都是官方查禁的原始檔案,而又因為當初取締的關係使活動與組織的基礎資料闕漏不全,官方收納的這批文件便成與當時臺灣社會運動直接相關且十分重要的史料。[6]而《臺灣社會運動史》的架構也很有意思,雖內容組織較參雜,但官方在論述之中完整引用當時候的一手資料。就《臺灣社會運動史》中的〈凡例〉[7]所提,「當要詳述思想運動變遷的狀況,倘若要記述運動的具體情形,以顯出其詳情,實屬極度困難的事,因此,本書的編纂方針是以該運動從事人所執筆的文書,作為推知他們內心所懷抱的思想之一端,同時並輯錄有關團體的會則、宣言、綱要檄文等類所有的文件」,可以看到臺灣總督府十分重視資料的輯錄,並以此作為觀察、論述與分析的基礎。而以下將針對所負責的「臺灣文化協會」第一、二款的部分作陳述。第一款「作為民族主義啟蒙文化團體的臺灣文化協會」,以文協的成立、活動、對社會的影響、當時候總督府的取締方針、公益會的反對等五小節敘述當時文協發展的情況與臺灣總督府的制衡,輯錄大量的一手資料作為參照,包括文協等社會/文化運動組織的內部宣言與人員名單。而第二款「無產階級啟蒙文化團體的文化協會」則是以社會主義思想的滲透、文協的的方向轉變、文協轉變後的活動、文協第二次大會及其後的情勢等四節描述當時後情勢的轉向,其中與前一款不同的是,裡面加入大量活動人數的調查表格與統計數字。

核心議題

而史料的核心議題可以從〈序說〉的論述了解,在第一節「觀察臺灣社會運動的基礎觀念」的最後一段講到:「倘要觀察臺灣的社會運動,首先為具備其基礎觀念來說,對於臺灣人……必須具有某種程度的理解和研究。[8]從這裡可以看到該史料的核心議題便是了解臺灣人社會運動的觀念與脈絡,並針對「臺灣人的民族意識問題,或是其在統治上的地位問題,以及臺灣社會運動上根本的特殊傾向,提出一言。[9]也就是釐清臺灣人的民族意識對於社會運動的影響,並以此作為之後施政方針或調查用的基礎資料。[10]
《臺灣社會運動史》的記述者是以臺灣總督府的官方立場角度切入書寫,其最關心的面向是文協的發展、活動和分裂的過程,可以從詳細的一手資料引用發現統治者十分在意對於底下組織的掌握程度。但在分析史料的過程中,筆者並未看到統治者直接記錄任何運動參與者的意見或心態(比如日記),或者引用當時候參與運動者所辦的報紙內容做為參考依據。就莊勝全在〈評介曾士榮著《近代心智與日常臺灣:法律人黃繼圖日記中的私與公(1912-1955)》〉[11]一篇的說法,「警察沿革誌雖然能提供許多政治社會運動過程的線索與歷史訊息,卻是一部出自統治者的觀察紀錄,其觀點不僅無法涵蓋政治社會運動的內容與意涵,也難以得知運動參與者本身的思想與主張。甚至,更不免摻有統治者一廂情願的片面紀錄與失真的詮釋。」所以我們在檢視與使用該史料的時候必須特別注意其立場也許是較為單一(官方角度)。另外,王詩琅先生也在〈解說〉的部分提到,「本書不但對於形成臺人反日、抗日的社會結構之變化,是否故意或無法分析,避而不談,及先覺者的覺醒過程以及覺醒的社會根據,均只費數語,予以解決,我們倘有這部書是官史便就釋然不以為怪。
不過筆者想,《臺灣社會運動史》既然是當時統治臺灣時期的紀錄,目的除了要作為往後的施政上的參考外,也是要藉由大量一手資料的蒐集與輯錄彰顯作為統治者的控制能力。也就是說,這部書本身就是警察統治成效的集結成果,統治者透過一系列「理性且客觀」[12]的觀察思考分析殖民地的反抗情況,並以得出的結論作為之後統治的依據理論之一。所以,其重點並不在於少數人如何思考,或者歸納出運動對社會結構的變化,而是針對「到底為什麼會有反抗的事情發生」去作出解釋,這是統治者所關心的事情。以現在的研究者而言,官方如此的論述並不能涵蓋運動內容和思想,但這基本上也並非統治者所在意的方面。這樣的一部書,所作的不會是對一個時期的詳實記錄,而是從觀察中可以得到什麼樣根本與普遍的性質,而這樣的性質和碰到的問題有什麼樣的關聯。在看史料之時,除了批評外,也必須看出書寫者當時候關心的事情,也就是需一開始便思索「為什麼這樣寫?」的問題。
筆者認為《臺灣社會運動史》這部書有趣的地方並非內文本身,而是其反映著一定程度統治者之價值觀的部分。王詩琅先生在〈本書簡介〉中論及的「這一卷所及錄得當時所謂『違法文件』最多,即是長文也是照錄無誤……長達六十二頁也不惜篇幅一字不漏照登。因此,本書構成的敘述縱然有點雜然之嫌,可是其資料價值仍然甚高。」這一句話點醒筆者這樣冗長的書寫方式的價值所在。這筆者想問:「為什麼統治者選擇這樣的方法來記錄?這樣的記錄有什麼樣的好處嗎?統治者是否有意識要收納保存這些文件檔案?」不過這裡筆者還未思考清楚,也只拋出幾個可以思索的面向。

心得

筆者在此想談兩件事情,一是選擇這份史料的原因,二是面對這份史料的心態,其實這兩個面向也切合到筆者目前的生活與學習態度。記得今年的三月二十六日參加陳翠蓮老師的野台開講,其題目是「從臺灣史看學生運動」,內容便是講述從日治時期以降臺灣的各式學生運動與串聯。那時候心裡便渴望想多了解一些當時候的背景,因此藉由這次的史料作業作為自己的延伸閱讀和思索的機會。
而在讀史料的過程中,筆者突然想到一個奇怪的問題,「如果當權政府要將這次學運和接連的各種運動記錄下來,那麼該書會寫成什麼樣子?如果我是統治者,我會在意什麼?」筆者一直試圖放下自己作為觀看者、研究者的腳色,進入到當時統治者書寫的脈絡之中,筆者承認這樣的嘗試頗為困難。一方面是身為百年後閱讀史料的人,筆者知曉一些當時統治者所不知道的事情,因此我們看事情和在意的面向會有所不同。另一方面是因為要抵制自小接受的教育,自國小起,歷史教育開始便教導歷史的對錯好壞,而日治時期的抗日運動一直是課本裡所頌揚的部分。所以在看到統治者在裡面對運動的批評便會不由自主的皺眉或者不認同,但是當筆者在皺起眉不理解的同時,筆者是否有遺忘更重要的問題,比如向歷史追問「為什麼?」。
        礙於字數與時間上的限制,便不多作發揮。以上便是筆者對於《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編中卷:臺灣社會運動史/文化運動》的介紹、分析與心得。



[1]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王詩琅譯,《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編中卷:臺灣社會運動史/文化運動》(臺北:稻鄉出版社,1988)頁1-5249-425。在此暫將《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編中卷:臺灣社會運動史/文化運動》稱為《臺灣社會運動史》。而提及《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時,則是指稱整部書(第一~第三編和別編)。
[2]《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的第一編為「警察機關的構成」;第二編為「領台以後之治安狀況」,總共分上、中、下三卷,上卷主講武裝抗日時期,中卷為本次作業書寫史料(已在文中介紹),下卷則為刑事警察制度的變革;第三編為「警察事蹟篇」,而另還有一別編,則是「詔敕、令旨、諭告、訓達類纂」等公文書資料的收錄。參考: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王詩琅譯,《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編中卷:臺灣社會運動史/文化運動》(臺北:稻鄉出版社,1988)王詩琅先生的〈本書簡介〉頁7-8
[3]《臺灣社會運動史》,王詩琅先生的〈本書簡介〉,頁9
[4]《臺灣社會運動史》,王詩琅先生的〈本書簡介〉,頁9
[5]《臺灣社會運動史》,曹永和先生的序言〈歷史的傳承〉,頁1-24
[6]《臺灣社會運動史》,曹永和先生的序言〈歷史的傳承〉,頁2
[7]《臺灣社會運動史》,〈凡例〉,頁5
[8]《臺灣社會運動史》,〈序言〉,頁5
[9]《臺灣社會運動史》,〈序言〉,頁1-2
[10]參考臺灣文獻館網站資料:http://www.th.gov.tw/web/pagedoc.php?nd2=N2-0604-64(檢索日期:201457
[11]莊勝全,〈評介曾士榮著《近代心智與日常臺灣:法律人黃繼圖日記中的私與公(1912-1955)》〉,《臺灣史研究》第二十卷第三期(民102,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頁207-220
[12]以筆者來看,在史料之中基本上看不到肆意謾罵,且行文中使用的均是在當時脈絡中具有效力的文件,也就是這樣的文件具有其客觀性質。關於沒有使用當時人的報刊、日記,筆者猜想有二。一是其(日記、報刊)內文較為客觀,且以情緒性、批評的成分居多,這對統治者而言並無助於更了解當時的情況,且也不利於總督府彰顯自己在控制人民方面的成果。二是可能資料散佚的緣故,日記是私密文件,不似公告、宣言、會則等較正式文書的流通,所以統治者可能沒有這方面的材料。

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臺灣史書摘

                                    臺灣史書摘

課程:台灣史
學生:林意真
系級:歷史系二年級
書籍:茶、糖、樟腦業與臺灣之社會經濟變遷(1860~1895[1]

摘要

茶、糖、樟腦業與臺灣之社會經濟變遷(1860~1895》總共分六章書寫,分別是導言;茶、糖、樟腦之出口市場分析;茶、糖、樟腦之生產分析;產銷組織與運輸;茶、糖、樟腦對臺灣經濟、社會的影響;結論。在導論的部分,林滿紅明確表示此書的目的是「透過茶、糖、樟腦的產銷分析,指出18601895年間臺灣社會在西方經濟力量滲入以後所發生的變遷。」[2]並且強調除了使用清代檔案與日治時期的調查報告,也使用像《海關報告》、《領事報告》等前人研究較少採用的史料,目的是做為這段重要時期的臺灣經濟史補充。[3]而每章會依據主題針對茶、糖、樟腦做歷史脈絡的陳述與分析,並在章結的後半做小結歸納。

        臺灣北部是世界主要的茶產地之一,出口以烏龍茶為大宗,主要輸往美國。早期因轉口需經廈門及香港,而與中國大陸形成重要商業網絡。在18601895年這段期間,茶[4]的出口價格不斷上漲,主要原因除了需求增加外,也和國際銀價貶值有關。又茶的出口量雖是三大出口產品中的第二位,但價格最貴,所以總體出口值是最大的。而政府分別在1871年與1887年,始徵收茶釐與茶關稅做為重要的歲入,並且提倡茶業,其中以修築新竹至基隆的鐵路為最重要,目的是以利茶葉直接從基隆出口,但是島內的主要運輸仍以傳統工具為主。[5]且因為經濟轉心逐漸轉往北部,政治中心正式移轉至此。[6]然而在這樣與西方接觸、政府鼓勵的環境下,茶的生產技術並未有大幅的改變,其中也只有多了「加工」(再製)的層次。而產銷組織的部分,不論是託運貨品、投資或者借款,華商在這茶貿易體系是逐年重要,外資反而越沒有關鍵性的重要。[7]

以糖來說,糖的產地廣闊,臺灣外銷以蔗糖為主。主要的出口地是中國及日本,開港後雖然洋行將糖的出口拓展至歐、美、澳等地,但到後期也未再出口。[8]糖的價格較茶、樟腦穩定、廉價,利潤也較少。但因種植面積廣大,外銷的出口量龐大,故出口值占第二。雖然開港,蔗糖生產技術仍低落,其中主要原因是因為怕轉型後造成大量失業,然而這減少了能夠帶動經濟的連鎖作用。且政府對於南部的建設較少,又加課糖釐、清丈土地等,造成南部的糖業受到打擊,出口值銳減。

        而樟腦的部分,臺灣與日本是世界最主要的產區。樟腦在1890年以前多為藥用,1890年後因塞璐珞的發明而開始大量使用。本來台灣的腦業價格一直受到日本操控壟斷,一直到1890年臺灣才重掌龍頭地位(被華商掌握)。樟腦價格的波動十分劇烈,會隨著許多非經濟因素(番亂等)而變動。且樟腦的生產技術十分初階,主因同上,是怕喪失市場和失業。

        總結而言,我們可以看到在1860年的開港帶來了經濟作物的轉型,從糖、米轉變成茶、糖、樟腦。外資的進入開始滲透到這些行業之中,並拓展市場,但是越到後期卻敵不過華商對這些產業的掌握。且即便是開港與西方經濟、技術接觸,也未將生產技術做大幅的改變,大多仍停留在傳統生產層面,改變的也只有運輸的部分改用輪船替代。政府和民間懼怕的是市場流失和失業,但這心態導致的是糖市場的沒落,而茶、樟腦因為較為台灣所專有,所以仍較蓬勃發展。

心得

        會挑選此書的原因,是因為自己對於1860開港後的產業改變並不熟悉。只記得從「糖、米」出口轉變成「茶、糖、樟腦」的出口,背歷史像是在記口號,所以才決定從這本內容紮實的專書下手來補足這缺失的一塊。這本書是由作者的碩士論文改寫,並在這幾年被研究者大量引用,可以說是一本參考價值極高的專書。此外,內文有大量作者根據一手史料繪製的表格,供讀者可以做出口量、價格的清楚比較。且內文的書寫十分簡明,作者會在每個段落結束之處放上小結,以利讀者更快地明白整章的重點。簡明易懂、表格豐富、使用一手資料是這本書的特色與優點,適合作為對於這段時期產業發展的基礎入門。

然筆者認為,這本書雖基礎紮實,延伸性卻不夠。作者在導論言其書最主要的根據是《英國領事報告》等原始史料,但筆者在閱讀時卻只見其引用說明來加強自己的論點,但未見對《領事報告》的脈絡梳理。當然,這是一本臺灣經濟史的專著,但作者也在著作的導論說到此書目的是「透過茶、糖、樟腦的產銷分析,指出18601895年間臺灣社會在西方經濟力量滲入以後所發生的變遷。」依筆者對此句的認知,重點是著重西方經濟力量在滲入臺灣社會所發生的改變,所以對於這西方經濟力量的解釋與脈絡梳理應該是本書的重點,但筆者未見作者有專門討論此事。筆者也認為有一些基礎的知識在文章中不需要特別提到,比如說茶、糖、樟腦的製作過程,基本上帶過即可,應要把有限的篇幅放在有意思的、啟發性的討論,作為一本專書不免老生長談。

雖然筆者這樣批評這本書,但並不否認其價值,此專書還是給予了很多靈感來源。比如筆者之前參加歷史系所舉辦的工作坊,邀請了哈佛大學的涂豐恩學長為我們做世界史資料庫的解說,那時候他意外的提起自己最近的研究,是有關樟腦在十九、二十世紀的使用,以此回來看臺灣在世界史的位置。而他所拿起的第一本專書,就是林滿紅的這本《茶、糖、樟腦業與臺灣之社會經濟變(1860~1895》,由此可見,即便這本書本身的延伸性不夠,但後來的學者根據這些基礎資料再做更進一步的延展與探索,這是筆者在閱讀這本書時所碰到的有趣故事。

而《茶、糖、樟腦業與臺灣之社會經濟變(1860~1895》也做出了與先前研究較不一樣的說法、觀察與結論。首先就是使用史料的部分,使用了不少領事報告、海關稅務司的報告等,但筆者也在上面強調作者並未再針對這些資料做進一步的討論和整理,不過也因為這些資料之前鮮少被使用,作者書寫時可能也較無憑據,因此希望後世學者不只是引用林滿紅老師的資料,更可以接續著老師提供的資料往下探索。其實這也是自己對於做研究的期許,對於專書、資料,不單只是引用、加強論點、提供書目,而是以此做出發點重組成一個架構,又或者做為支點以提供重新看待這件事情的分析角度,這是筆者認為重要的一點。

再來就是有關於外資在此時期對茶、糖、樟腦的所扮演的角色,作者提出「外資在各產業所扮演的角色,並不如想像中的重要。」[9]又言「但不論北部的茶、腦業或南部的糖業,外商均只在產品市場由外商初拓時較佔優勢,而後外商所開拓的市場隨即因本地人的優越經商能力,對本土人情的熟悉,較具機動性,經濟民族主義的興起……而使華商逐漸取代外商的地位。」[10]而這與筆者一開始認知的歷史有很大的不同,當然,筆者並不是要說高中所學習的歷史都是正確的,但是在文章的行文中遇到如「經濟民族主義的興起」等詞彙時仍不知所措,不知道是要做為作者個人的解讀,還是做為此時期的一個觀察角度。而且作者以這樣的論述做為她對於這時期的再思考,筆者覺得不妥也危險,而且立場較為單一。筆者為什麼這麼強調作者未對《領事報告》等資料做梳理一事,就是因為在沒有梳理的情況下,會導致論述的單一化。這也就是,以單一方的詮釋做為此時期某些行為的理解,而沒有更合理、說服人的說法與論點。筆者在進大學前曾聞,「歷史是一門自圓其說的學問」,對筆者而言,一段複雜組成而未明的歷史該有更縝密的討論,在論述上應該要再細分更多層次。但若是反問筆者該如何寫得更好、更深入,恐怕是筆者答不出也做不到的,也只能寫在報告以此反省警惕。另外,筆者在閱讀完《茶、糖、樟腦業與臺灣之社會經濟變(1860~1895》後,能開始勾勒出當時候外資、政府、華商之間的角力,但這本書與其說是要重構出當時候的社會架構,不如說是一本作者試圖做出新意的書。作者把此時拉到經濟的角度下去檢視與書寫,翻查大量一手資料做為佐證,以表格做整理,也引過往的研究做為比照或加強論述,但是筆者不見與先前研究「對話」的部分。

先打住上述的文章,筆者來簡單重述這本專著的優缺點,以及自己閱讀時的收穫與障礙。這本書的優點有:一、行文用字明白清楚,以小節來區分主題下較細節的部分,在最後會下小結,使讀者清楚掌握作者論點;二、引用的資料多樣,註腳豐富;三、以經濟方面來看待這段時期,並整理大量統計圖表、數據表格,方便查找。而缺點有:一、1860-1895年這段相對複雜的時期,作者並未依史料做更多的發揮、延伸,且書寫與討論立場較單一;二、筆者不知是否是自己過於敏感的問題,認為作者的詮釋觀點與用字有點偏頗,做為一史學論著,似乎不該出現如此情況。而筆者在閱讀此書的最大收穫就是能夠獲取龐大的基礎資料,並且做為與他人討論的依據,比如說當時候涂豐恩學長問在座的各位誰能講樟腦的歷史,筆者幾乎是唯一清楚回答的人。筆者想,也許在作研究的時候,要先能問與回答簡單的問題,在這一部分搞懂後,再做深層探討與發問,否則基礎不穩固,自然也聽不懂或者無法理解更上一層的學問。而筆者在閱讀與書寫時的障礙就是這本專書的書寫與整理實在非常精簡,讓筆者在摘要時很傷腦筋,想辦法不與作者重複論述。因此才會看到筆者是以茶、糖、樟腦分別作論述,而不是像作者用生產技術做為一個主體將三者一起討論。

以上就是筆者對於林滿紅《茶、糖、樟腦業與臺灣之社會經濟變(1860~1895》的摘要與心得。




[1] 林滿紅,《茶、糖、樟腦業與臺灣之社會經濟變遷(1860~1895)》(台北市:聯經,1997
[2] 第一章〈導論〉,p.15
[3] 第一章〈導論〉,p.16
[4] 此時茶、糖、樟腦的價格也是不斷攀升p.40
[5] 其用意本是茶葉將不用透過廈門轉口至國外,但是仍取代不了。p.142
[6] 劉銘傳於1887年將巡府衙門設於臺北。
[7] 第四章,「產銷組織與運輸」,p.145「不論北部的茶、腦業或南部的糖業,外商均只在產品市場由外商初拓展時較占優勢,而後外商所開拓的市場隨即因本地優越的經商能利,對本土人情的熟悉,較具機動性,經濟民族主義的興起,而對外商有杯葛的現象,政府對外資雖表歡迎,但不夠保障。而使華商逐漸取代外商的地位。這些華商所擁有的資本包括大陸資本、本地資本或兼為陸資本與本地資本的買辦資本。」
[8] p.30-p.31
[9] p.145
[10]p.145